孫楠:買紅妹不是第三者1988 年,同為歌手的孫楠和辛欣因為在同一家歌廳表演而熟悉,倆人開始正式交往。他們曾經也有過一段甜蜜美好的生活,但逐步的孫楠發覺,他對辛欣的感情和辛欣對自己的感情很不對等,在辛欣眼里,自己做的一切都是沒有道理的。他們一路生活的最終兩年里,他一向在問辛欣到底愛不愛他,對方的回答總是很模糊,這讓孫楠覺得自己付出的愛不值得,因為根本就沒有得到響應的回報。
正是這個時候,孫楠遇見了喜劇小品明星買紅妹,她讓孫楠曉暢了:你做的一切都有道理,愛一個人原本是值得的。這種截然不同的感覺讓孫楠迅速作出抉擇:離開辛欣,選擇買紅妹。孫楠離開時,什么都沒有帶走,他和辛欣兩個人籌款買的80 萬的房子,另有所有的存款、車子都留給辛欣,自己口袋里只剩下300 元錢和一些衣服。事后孫楠向媒體澄清,買紅妹不像辛欣所說的那樣是第三者,自由戀愛是每個人的權利,縱然別離了,都沒有什么誰對誰錯的問題,畢竟誰也不能保證一次戀愛就成功。
現在再談起辛欣曾經借他們已往的感情來炒作自己唱片的事,孫楠表示能理解。辛欣有她的苦衷,炒作的事兒大多也是簽約的唱片公司弄出來的,她畢竟是個女人,也是個弱者。其實兩人別離了依然朋友,是媒體把他們之間搞得“分外眼紅”。孫楠說,曾經有過的不實的描述都沒有需要再多講,是真是假,是好是壞都已經已往,他只是不希望舊事影響到自己與妻子買紅妹的感情。至于同辛欣,依然各走各的路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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