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妖未必是妖人南朝齊時,東陽(今安徽天長西北)女子婁逞聰慧過人,才華出眾。她不甘心一輩子圍著鍋臺轉,遂換妝易服,偽裝成男人,走出家門,遍游于公卿之間。因為她知識淵博,精通圍棋,為人圓滑,又有極高的處事能力,因此頗受公卿們的接待,官至揚州議曹從事。然而,俗話說得好,紙里包不住火。時間久了,婁逞的閨女(daughter)身終于被人發現。齊明帝知道后,下令罷免了她的官職,讓她回到老家,婁逞這才極不情愿地被迫換上女裝!赌鲜贰返淖髡哒J為婁逞是個人妖,言語頗不虛心,而婁逞則認為像自己這樣滿腹經綸的人,做一個忠實本分相夫教子的女人,實在太屈才了。
而男扮女妝的人中最典型的當屬清朝的洪某。據聞名詩人袁枚的《新齊諧》記錄,乾隆年間,貴陽有一個姓洪的美須眉,五歲時因父母雙亡,被鄰居一姓付的寡婦收養。付寡婦見洪某長相非常漂亮,邪念頓生。為了掩人耳目,她刻意將洪某打扮成女孩兒兒的模樣,給洪某留又黑又長的辮子,并給他纏足,教他刺繡、做針線活等女孩兒兒必須掌握的基本武藝。
洪某長到十二三歲時,付寡婦即開始讓他供其淫樂。洪某17歲那一年,付寡婦因病死亡。按說此時的洪某終于擺脫了惡魔,可以規復男兒裝,開始獨立生活了?上m然是個大小伙子,卻像個女人。不說別的,就憑他那雙三寸金蓮能干得了什么?再說,他除了會刺繡等女孩兒兒家干的活以外什么也干不了。因此,沒有了生活依靠的洪某只好外出,行走于楚、黔兩省之間,教女子刺繡。
非常有趣的是,洪某在湖北時,江夏(今武漢武昌)一姓杜的須眉見洪某天生麗質,婀娜多姿,竟然對洪某一見鐘情,欲娶洪某為妻。洪某有口難辯,只好屈從。洞房花燭之夜,杜某發現洪某是男兒身,惱羞成怒將洪某告到了官府。
因為這個案件非常特殊,主管法律的提刑按察使親自查驗洪某的性別,確定了洪某的男兒身后,在如作甚洪某定罪時,因為清朝的法律對此并無明確的規定,按察使和巡撫發生了分歧。巡撫認為洪某男扮女裝,妖言惑眾,應該判處流放。而按察使卻保持認為洪某是個“妖人”,必須處以死罪。洪某對按察使判自己死罪果斷不服,他認為自己縱然有罪,也不過是罪在扮成女子和人通奸,罪不至死。因此,行刑那天,洪某指著刑場上的斷頭臺當眾詛咒:“三年以后,判我死罪的人必然也要死在這里!闭f來也巧,三年后,那位按察使果然因犯罪被誅殺在那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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